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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职业大学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 四平职业大学 时间: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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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第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  招生计划

序号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年制计划数
1计算机工程学
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35
2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30
3550113广告艺术设计330
4550114室内艺术设计330
5航空旅游学院500405空中乘务330
650011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335
75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35
850030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30
9500406民航安全技术管理330
10汽车学院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330
11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30
12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35
13鼎利学院510305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330
14510301现代通信技术335
15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30
16财经学院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35
17530605市场营销330
18电子工程学院460609无人机应用技术330
19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330
20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30
21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35
22510205大数据技术330
23
490213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330
24管理学院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30
25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35
26530601工商企业管理330
27机械工程学院4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35
28460103数控技术330
29460204新能源装备技术330
30建筑工程学院440301建筑工程技术335
31440501工程造价330
32420301工程测量技术330
33440502建设工程管理330
34医药学院520201护理3246
35520202助产350
36520502医学影像技术3100
37520601康复治疗技术350
38520501医学检验技术335
39520301药学335
40艺术传媒学院550204表演艺术330
41550117人物形象设计330
42560201播音与主持335

录取说明

第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六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七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1)对口类投档。按照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投档比例执行。

(2)高职单招类录取控制线。我校划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及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录取控制线。

2. 高职单招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未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

 (1)专业录取。

①对口招生非艺术类录取严格执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其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②对口招生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无需取得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成绩构成与对口招生非艺术类相同即文化 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原则与对口招生非艺术类录取原则相同。

③高职单招类录取。

I报考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将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Ⅱ报考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将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从第二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2)优先级别。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对口类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即专业综合)、文化素质测试(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职单招类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3)退档。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继续参加当年秋季高考,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

2024年吉林单独招生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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